一、土耳其对华耕作机启动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2026年5月24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26/19号公告称,应土耳其生产商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耕作机启动反倾销第二次日落复审调查。涉案产品的土耳其税号为8432.29.90.00.19。2015年4月,土耳其对中国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税率为到岸价(CIF)价49.49%~92.25%。此后,土耳其进行了一次日落复审,于2021年5月作出肯定性裁决并延长了征税期限。
二、土耳其对华铝箔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2026年5月24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26/16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厚度≦0.2毫米的铝箔作出反倾销第二次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决定继续以到岸价(CIF)征收22%的反倾销税。涉案产品的土耳其税号为7607.11和7607.19。2013年12月,土耳其对原产于中国的铝箔启动反倾销调查,后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开始以到岸价征收22%的反倾销税。此后,土耳其进行了一次日落复审,于2020年1月作出肯定性裁决并延长了征税期限。2024年12月,土耳其对该案启动第二次日落复审调查。
三、美国对细旦聚酯短纤发起保障措施复审调查
2026年5月29日,WTO保障措施委员会发布美国代表团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报。2026年5月22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细旦聚酯短纤发起保障措施复审调查。本案主要涉及美国海关编码5503.20.0025项下产品。2024年2月28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进口细旦聚酯短纤发起保障措施调查。2024年11月11日,WTO保障措施委员会发布美国代表团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报,美国对进口细旦聚酯短纤作出保障措施终裁。
四、印尼对涉华聚丙烯均聚物作出反倾销终裁
2026年6月2日,印尼反倾销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沙特阿拉伯、菲律宾、韩国、马来西亚、中国、新加坡、泰国和越南的聚丙烯均聚物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建议征收为期五年的反倾销税,其中,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从价税为5.52%、从量税为0.055美元/千克,中国其他生产商/出口商的从价税为18.01%、从量税为0.179美元/千克。措施实施以印尼财政部征税令为准。涉案产品的印尼税号为3902.10.40。2024年12月4日,印度尼西亚对原产于中国、马来西亚、越南、泰国、新加坡、沙特阿拉伯、菲律宾和韩国的聚丙烯均聚物启动反倾销调查。
五、欧亚经济联盟继续对涉华铝带征收反倾销税
2026年5月28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内部市场保护司发布第2026/483/AD28R2号公告,依据委员会第62号令,决定将原产于中国和阿塞拜疆的铝带反倾销税的有效期延长至2031年5月24日。本案涉及欧亚经济联盟税号7606 11 910 0、7606 12 200 3、7606 12 200 8、7606 12 920 3和7606 12 920 8项下的产品。2019年5月,欧亚经济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和阿塞拜疆的铝带启动反倾销调查,后对中国和阿塞拜疆的铝带征收为期五年的反倾销税,其中,中国生产商南通恒金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及中国其他生产商为13.14%。2025年6月,欧亚经济委员会对中国和阿塞拜疆的铝带启动反倾销第一次日落复审调查,后发布第一次日落复审终裁披露,建议维持反倾销税不变,继续对涉案产品征收为期五年的反倾销税,其中,中国涉案产品税率为13.14%、阿塞拜疆税率为16.18%。
六、欧亚经济联盟对华铝制餐厨具启动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2026年5月29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内部市场保护司发布第2026/485/AD32R1号公告称,应欧亚经济联盟生产商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可加热铝制餐厨具启动反倾销第一次日落复审调查。涉案产品的欧亚经济联盟税号为7615 10 100 0、7615 10 800 9、7616 99 100 8及7616 99 900 8。2020年6月,欧亚经济联盟对原产于中国的可加热铝制餐厨具启动反倾销调查,后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税率为21.89%,有效期为五年。
七、美国防部更新所谓“中国军事企业”清单
6月8日,根据《2021财年国防授权法案》第1260H条,美国防部发布了所谓的在美国直接或间接运营的“中国军事企业”清单(CMC清单或1260H清单)的更新版本,中国10家企业被移除。
(以上信息来自国外官网、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等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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