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美国对华金属镁发起第四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2026年10月1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的金属镁发起第四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与此同时,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对上述涉案产品发起第四次反倾销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调查,审查若取消现行反倾销措施,在合理可预见期间内,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构成的实质性损害是否将继续或再度发生。2004年3月25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金属镁发起反倾销调查。2005年4月15日,美国正式对进口自中国的金属镁征收反倾销税。继美国对上述涉案产品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后,美国于2011年3月11日第一次延长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继美国对上述涉案产品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后,美国于2016年7月21日第二次延长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2021年6月1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金属镁发起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21年9月16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金属镁作出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
二、巴基斯坦对华葡萄糖一水合物作出反倾销终裁
2026年10月4日,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发布第ADC72号案件的最新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葡萄糖一水合物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决定对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税率为10.79%,措施自2026年7月15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涉案产品的巴基斯坦税号为1702.3000。2026年4月22日,巴基斯坦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葡萄糖一水合物启动反倾销调查。2026年7月15日,巴基斯坦对该案作出肯定性初裁,初步决定对涉案产品征收10.79%的临时反倾销税,有效期为四个月。
三、越南对华H型钢启动反倾销期中复审调查
2026年10月5日,越南工贸部发布第2506/QD-BCT号公告,应越南生产商/出口商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H型钢产品启动反倾销第四次期中复审调查,涉案企业包括津西集团,涉案产品的越南税号为7216.33.11、7216.33.19、7216.33.90、7228.70.10和7228.70.90。2016年10月5日,越南对原产于中国(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的H型钢进行反倾销调查。2017年9月5日,越南正式对中国H型钢产品征收为期五年的反倾销税,有效期至2022年9月5日。2021年10月19日,越南对该案启动第一次日落复审调查。2022年8月31日,越南对该案作出第一次日落复审终裁,继续征收反倾销税,措施自2022年9月6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2026年6月19日,越南对该案启动第二次日落复审调查。此后,越南对该案先后进行了三次期中复审调查,分别于2020年10月31日、2024年11月25日和2026年8月22日作出反倾销期中复审终裁。
四、秘鲁对华陶瓷马桶作出反倾销终裁
2026年10月6日,秘鲁国家竞争和知识产权保护局倾销、补贴和消除非关税贸易壁垒委员会在官方日报《秘鲁人报》发布第244-2026/CDB-INDECOPI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一体成型陶瓷马桶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决定征收为期五年的反倾销税,具体如下:生产商/出口商潮州市罗梦斯陶瓷科技有限公司税额为5.7美元/个、潮州市法恩斯陶瓷实业有限公司为14.3美元/个、潮州市亚陶瓷业有限公司为12.7美元/个、其他生产商/出口商为14.3美元/个。本案涉及秘鲁税号6910.10.00.00和6910.90.00.00项下的产品,但不包括智能马桶和用于船舶及其他休闲交通工具的马桶。公告自发布次日起生效。2025年4月6日,秘鲁对原产于中国的一体成型陶瓷马桶启动反倾销调查。
五、美国对华N-环己基苯并噻唑-2-亚磺酰胺作出反补贴初裁
2026年10月6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的N-环己基苯并噻唑-2-亚磺酰胺(CBS)作出反补贴初裁,初步裁定山东戴瑞克新材料有限公司、山东阳谷华泰进出口有限公司、未应诉公司以及中国其他企业的补贴税率均为107.57%。本案主要涉及美国海关编码2934.20.8000项下产品。2026年5月28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马来西亚和越南的N-环己基苯并噻唑-2-亚磺酰胺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
六、韩国延长对华镀锌冷轧钢临时反倾销税期限
2026年10月8日,韩国企划财政部发布第2026-107号公告,将原产于中国的镀锌冷轧钢临时反倾销税期限由四个月(2026年6月12日至2026年10月11日)延长至七个月(2026年6月12日至2027年1月11日)。涉案产品的韩国税号为7210.41.0000、7210.49.9010、7210.49.9090、7210.61.0000、7210.70.2000、7212.30.9010、7212.30.9090、7212.40.2000、7225.92.9091、7225.92.9099、7226.99.3000。2025年11月28日,韩国对原产于中国的镀锌冷轧钢启动反倾销调查。2026年6月12日,韩国企划财政部发布第2026-80号公告,决定自2026年6月12日至2026年10月11日对原产于中国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四个月的临时反倾销税。
七、美国对华薄棉纸发起第四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2026年10月1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的薄棉纸发起第四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与此同时,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对上述涉案产品发起第四次反倾销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调查,审查若取消现行反倾销措施,在合理可预见期间内,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构成的实质性损害是否将继续或再度发生。2004年3月15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薄绵纸发起反倾销调查。2005年3月30日,美国正式对进口自中国的薄绵纸征收反倾销税。此后,美国对该案先后进行了三次日落复审并作出肯定性终裁,分别于2010年7月20日、2016年7月12日和2021年11月26日,三次延长反倾销税的有效期。
(以上信息来自国外官网、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等网站)
更多贸易预警内容,请点击 此处 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