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促课堂2026-08]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核心问答(一)

发布:2026-08-31
来源:盐城市贸促会(国际商会)
专题: 贸促课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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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6年1月1日起,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已结束过渡期,正式进入实施阶段。

与过渡期仅需报送数据不同,正式实施阶段进一步明确了管控范围、核算口径、工序边界、申报规范、证书定价与核查规则等,政策刚性显著增强。

对我国钢铁、铝等行业出口企业而言,这是一道必须认真对待的跨境碳管控“必答题”。

从今天开始,围绕企业最关心的核心问题,以问答形式系统梳理现行法规要点,供进出口企业参考。

问1:CBAM法规覆盖哪些行业?具体包含哪些品类?

目前仅适用于碳泄漏风险较高的六大行业:钢铁、水泥、化肥、铝、氢气和电力。涉及的商品,欧盟发布了详细的CN Code(欧盟制定的商品海关编码)清单。具体包括:

  • 钢铁(CN编码):72(不含72022000、72023000、72025000、72027000、72028000、72029100、72029200、72029300、720299、72029910、72029930、72029980、7204)、26011200、7301、7302、730300、7304、7305、7306、7307、7308、730900、7310、731100、7318、7326;
  • 铝(CN编码):7601、7603、7604、7605、7606、7607、7608、76090000、7610、76110000、7612、76130000、7614、7616;
  • 水泥(CN编码):25070080、25231000、25232100、25232900、25233000、25239000;
  • 化肥(CN编码):28080000、2814、28421000、3102、3105(不含31056000);
  • 氢(CN编码):28041000;
  • 电(CN编码):27160000。

问2:企业开展CBAM碳排放核算工作时,产品应如何分类?

核算的基础原则是以“功能单位”作为分类统计依据。

根据(EU)2025/2547第4条,功能单位的默认定义为“归入同一组合编码(CN编码)项下、以吨为单位计量的商品产量”。

化肥类和水泥类商品,则分别依据氮含量和熟料含量界定功能单位。

特别注意: 对于粗钢、钢铁制品、未锻轧铝、铝制品,如果不同功能单位(即各CN编码商品)仅在尺寸或外形上存在差异,且所使用前体在种类、用量及配比上完全一致,则必须合并核算。

 

来源:济南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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