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贸预警(2025-6-20)

发布时间:2025-06-20
来源:贸法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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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美国ITC发布对鼻部装置及其组件的337部分终裁

2025年6月17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公告称,对特定鼻部装置及其组件(Certain Nasal Devices and Components Thereof,调查编码:337-TA-1444)作出337部分终裁: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25年5月22日作出的初裁(No.9)不予复审,即将列名被告美国Spa Sciences LP of Port St. Lucie, FL更改为美国Michael Todd Beauty LP d/b/a Spa Sciences。中国、美国共7家企业为列名被告。

二、美国ITC发布对特定TOPCon太阳能电池、组件、面板及其组件和下游产品的337部分终裁

2025年6月17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公告称,对特定TOPCon太阳能电池、组件、面板及其组件和下游产品(I)(II)(Certain TOPcon Solar Cells, Modules, Panels, Components Thereof, and Products Containing Same,调查编码:337-TA-1422、337-TA-1425)作出337部分终裁: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25年5月23日作出的初裁(No.15)不予复审,即将申请方美国Trina Solar US Manufacturing Module 1, LLC更改为美国T1 G1 Dallas Solar Module (Trina) LLC.。中国、美国、泰国、加拿大共6家企业为列名被告。

三、美国ITC正式对Wi-Fi路由器、Wi-Fi设备、网状Wi-Fi网络设备及其组件启动337调查

2025年6月17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决定对特定Wi-Fi路由器、Wi-Fi设备、网状Wi-Fi网络设备及其组件(Certain Wi-Fi Routers, Wi-Fi Devices, Mesh Wi-Fi Network Devices and Components Thereof)启动337调查(调查编码:337-TA-1454)。2025年5月16日,美国Estelgia, LLC of Dover, Delaware向美国ITC提出337立案调查申请,主张对美出口、在美进口和在美销售的该产品违反了美国337条款(侵权美国注册专利号7,936,714、11,246,016、10,735,973、10,531,518、9,775,164、9,277,591),请求美国ITC发布有限排除令、禁止令。中国、美国共7家企业为列名被告。

四、欧盟对中国玻璃纤维织物发起第一次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

2025年6月13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应Tech-Fab Europe于2025年3月12日提交的申请,对原产自中国和埃及的玻璃纤维织物(Woven and/or Stitched Glass Fiber Fabrics)发起第一次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审查若取消现行反补贴措施,涉案产品的补贴及该补贴对欧盟国内产业构成的损害是否将继续或再度发生。涉案产品的欧盟CN编码为ex7019 6100、ex7019 6210、ex7019 6290、ex7019 6300、ex7019 6400、ex7019 6500、ex7019 6600、ex7019 6910、ex7019 6990和ex7019 9000。

五、欧盟对中国香兰素作出反倾销终裁

2024年6月12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香兰素(Vanillin)作出反倾销终裁,决定对分子式为C8H8O3或C9H10O3、纯度按重量计高于95%的香兰素征收欧盟到岸价(free-at-Union-frontier price)131.1%最终反倾销税,涉案产品包括合成香兰素、天然香兰素,生物来源合成香兰素(生物香兰素)和乙基香兰素。合成香兰素、天然香兰素和生物来源合成香兰素的欧盟CN编码为ex2912 4100、乙基香兰素的欧盟编码为ex2912 4200(TARIC编码为2912410010和2912420010)。纯度按重量计低于95%的不同芳香化学物质的混合物不适用上述反倾销税。

六、巴西对中国盘条发起反倾销调查

2025年6月17日,巴西发展、工业、贸易和服务部外贸秘书处发布2025年第44号公告,应巴西国内企业Arcelormittal Brasil S.A.、Gerdau Aço Longos以及Gerdau Açominas e Gerdau S.A.于2024年10月31日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和俄罗斯的盘条发起反倾销调查。本案涉及南共市税号72139110、72139190、72139910、72139990、72279000、72132000和72272000项下的产品。利益相关方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天内通过SEI电子信息系统进行应诉登记,可在调查启动之日起5个月内申请召开听证会。

七、巴基斯坦对中国聚酯长丝纱线作出反倾销终裁

2025年6月17日,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发布第ADC65/2024号案件的最新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聚酯长丝纱线(Polyester Filament Yarn)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裁定涉案产品存在倾销,且该倾销对巴基斯坦国内产业造成了损害,决定自2024年11月15日起,对涉案产品征收为期五年的反倾销税,税率为5.35~20.78%。措施不包括仅用于巴基斯坦出口产品原料的聚酯长丝纱线和涉及国外捐款援助项目及其他豁免关税项目所需的聚酯长丝纱线。涉案产品的巴基斯坦税号为5402.3300和5402.6200。

(以上信息来自国外官网、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等网站)